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本项目分两部分进行验收,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止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青岛市环境保护进行验收,文件号青环验[2018]8号;废水和废气污染防止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现将青岛凤凰东翔印染有限公司年产4200万米蜡染布生产搬迁项目自主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青岛凤凰东翔印染有限公司年产4200万米蜡染布生产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青岛凤凰东翔印染有限公司西厂区
建设单位:青岛凤凰东翔印染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一个月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